背景: #EDF0F5 #FAFBE6 #FFF2E2 #FDE6E0 #F3FFE1 #DAFAF3 #EAEAEF 默认  
阅读新闻

垃 圾 清 运 协 议 书

[日期:2008-07-19] 来源:  作者: [字体: ]

垃 圾 清 运 协 议 书

 

立协议单位:

乐成镇东山南村双委                      (以下简称甲方)

乐成镇东山南村垃圾清运人员              (以下简称乙方)

为搞好我村的环境卫生,改善广大村民的生活环境,经村双委决定将全村的垃圾清运进行承包工作责任制,保证双方的权益和义务,保障全村的环境卫生状况良好,经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协议如下:

一、承包位置:全村范围内的全部垃圾分南北二片由承包人员清运。南片:南草洋村界至中园路(含中园路),并延伸至西王佐金、陈帮海、倪庆礼屋为界。北片:与南片交界处至坝头村界。

二、承包期限及时间:承包期限定为三年。时间从公历2008715日起至2011714日止。

三、乙方工作职责与权限:

1、清运时间:夏季5月至10月,每日上午7点前;冬季11月至4月,每日上午8点前,必须将所有垃圾清理完毕。

2、安全责任:所有清扫运输工具均自备,修理费用由乙方自负,在清扫运输期间发生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负。清运人员必须对所有垃圾设施维护及村卫生公约宣传工作,必须对垃圾集中处(场)进行日积日清,不能积压,每周对所有垃圾点(场)进行冲洗、消毒、灭蝇等卫生工作。消毒、灭蝇用农药由甲方提供。

3、承包工资:全村垃圾清运分南北两片,甲方收取南北两组承包者押金各6500元。每组承包工资每年26000元,每三个月领取一次,即每次领取6500元。承包期间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工资,更不能以任何理由私自收取垃圾堆场费。甲方收取乙方押金6500元至承包期满后归还乙方。

4、清运权限:乙方必须由其本人参加清理垃圾,不得转包给他人清运,否则本村有权终止清运期限,并没收押金6500元。

四、以上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若一方违约责任自负。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南片:

北片:

 2008713
阅读:
录入:admin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
下一篇:东山南村村规民约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返回首页 | 了解东山南 | 联系方式 | 郑重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