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在浙江绍兴刊出我省首个法院认可的私人悬赏广告的江西男子陈先生,高兴地坐上了回家的火车。他的悬赏广告奏效了,欠他40万元的绍兴人占某,委托亲人到法院偿还了全部债务。
4年前,绍兴人占某在江西中标了一个工程,需要缴纳保证金,当时陈先生与占某是朋友,就借给占某50万元,后来还了10万元,剩余的40万就成了陈先生的痛,多次催讨无果,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占某告上了法庭。越城区人民法院在2006年12月1日立案受理了这一借贷纠纷案,在法院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协议。可是钱没有付清,占某就“人间蒸发”了。7月下旬,陈先生的悬赏公告在绍兴当地某媒体刊出。8月7日,双方正式了断了恩怨。 据《钱江晚报》
